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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族舞蹈 回族舞蹈发展史简介
 
 
 
回族舞蹈不仅感人,而且很富有回族生活的真实性,使回族人民的真实生活以及精神面貌得以体现。舞蹈富有感染力和生命力,符合回族人民的精神气质,因而也得到了全国回族人民的承认。
 
回族舞蹈产生与发展有着历史的渊源,可以追溯到公元七世纪。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,各种文化不断交流融合。作为舞蹈艺术的一种—西域乐舞陆续传入中原。魏晋六朝时,吕光占据凉州得《龟兹乐》。北周突厥族皇后阿史那氏曾带来一批中亚乐舞艺人献于中原。至北朝时西域乐舞较多地传入中原,到隋唐两代则广为传布。《新唐书·回鹊传》内载:“昭武九姓国与回鹊同来。往来京师至千人。”在与中原文化交流中,他们传授了大量的西域乐舞,使中原乐舞受到很大影响。由于中亚各国在唐以后大多改信了伊斯兰教,并成为中国回族先民的主要来源之一,因而这些国家传入中原的民族舞蹈,就不能不成为回族民族舞蹈的源头之一。
 
据《中国回族简史》介绍:从公元七世纪至十三世纪,随着丝绸之路的繁荣和中西交通的打开,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、波斯人及中亚各国人大量进入中国,他们和唐宋时期由海道进入中国沿海地区(今广州、泉州、杭州、福建等地)的阿拉伯、波斯商人一道,成为了回族较早的先民。此外在《中国通史》简编中还记载了有关西域的乐舞,如《胡腾舞》、《胡旋女》、《剑舞》、《拓技舞》等,在中国颇有影响,很为唐朝人所喜爱。
 
元代,是回族的主要形成期,元代有专门的回回乐舞机构,由回回人掌管,这说明回族艺术受到元代的重视,可见回族对元代社会各领域的发展都发挥了很大作用。元末明清之际,回族艺术便开始受到歧视而衰落。而清代的禁律更严。广大回族人民为了寻求生存,不得不“大分散、小集中”与汉族兄弟及其他民族兄弟混居,顽强地生长在祖国的土地上。
 
在文化上代之而起的就是民间武术与花儿曲调的形成和发展。回族在与众多民族的杂居中,为了促进自己的进步,自元代以后大量吸收了汉族的文化,使自己的语言、文化及生活习俗和汉族在许多方面有共同之处。像民间“社火”、传说、歌谣等很大一部分都融合了汉族文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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